【厨房设备】食品真菌毒素限量等两大重要国家标准正式实施
最近,关于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以及真菌毒素限量两大重要国家标准正式实施。笔者了解到,同旧版标准相比,新版的两项标准都有所变化。希望相关企业及时调整,应当按照本标准执行。
近日,《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两大重要国家标准开始实施。
另外,还有一项国家标准《GB 5009.138-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镍的测定》也要实施,该标准替代了《GB/T 5009.138-2003食品中镍的测定》。与旧版标准不同的是,该新标准修订了样品前处理部分内容,增加了微波消解法和干法灰化;优化了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的测定条件,增加了基体改进剂;增加了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的方法定量限;删除了第二法比色法。
GB 2761及GB 2762属于强制执行的标准,新标准实施后,其他相关规定与本标准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本标准执行。新标准实施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1)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废止。在新标准实施日期前已生产的食品,可在产品保质期内继续销售。同时,食品污染物的检验方法应按照《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引用的检验方法执行。
新版的GB2761-2017标准主要变化有:增加了葡萄酒和咖啡中赭曲霉毒素A限量要求;增加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辅食营养补充品、运动营养食品、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删除了表1中酿造酱后括号注解;更新了检验方法标准号;修改了附录A。
要注意的是,这两大标准在实施中需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生产,符合食品污染物(真菌毒素)限量标准要求。二是对标准未涵盖的其他食品污染物(真菌毒素),或未制定限量管理值或控制水平的,食品生产者应当采取控制措施,使食品中污染物(真菌毒素)含量达到尽可能的最低水平。三是重点做好食品原料污染物(真菌毒素)控制,从食品源头降低和控制食品中污染物(真菌毒素)。四是鼓励生产企业采用严于GB2761、GB2762的控制要求,严格生产过程食品安全管理,降低食品中污染物(真菌毒素)的含量,推动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据悉,这两项标准由国家卫计委公开发布,替代原有的《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两项标准。
与旧版标准相比,新版的GB2762-2017标准主要变化有:删除了稀土限量的要求;修改了应用原则;增加了螺旋藻及其制品中铅限量要求;调整了黄花菜中镉限量要求;增加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辅食营养补充品、运动营养食品、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更新了检验方法标准号;增加了无机砷限量检验要求的说明;修改了附录A。